企业用户
- 负责人未满十八周岁不能备案,备案手机号码需为本省号码。
- 境外注册的域名不能备案。
- 主办单位性质为非国家级单位的网站,不得以“中国”“中央”“国家”“中华”“人大”“人民”“反腐”“纪检”“监察”“信访”“维权”“投诉”等字头作为域名前缀出现。
- 接入备案信息需与原备案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进行变更备案或注销后重新备案。
- 单位备案主体下超过1个网站/域名情况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
- 内容需包含:
- (一)网站服务内容介绍(包含网站内容截图或设计图、网站栏目及内容介绍、多网站/域名用途和域名扩展使用情况);
- (二)组网方案(包含设备配置、组网结构、使用技术及部署情况);
- (三)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含网络安全防御措施、信息安全管控制度和应急处理方案)
- (四)承诺如发现主体信息有误、网站实际开办内容与备案信息一致、域名有交易行为、网站内容涉及九不准等违法违规问题,接受接入服务商关闭网站、主管部门注销备案并列入黑名单的处罚。
- 网站建设方案提交方式:需签字、盖公章后扫描为PDF文档(文件命名为主办单位全称),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unanbeian@xca.gov.cn,邮件主题为:接入商+主办单位全称。
- 备案域名不得存在买卖交易等情况,发现有交易已备案域名行为的网站需进行注销清理(判定域名是否有交易行为:1.现域名注册所有人与主办单位不一致;2.域名实际访问的网站名称或内容与备案信息中的网站名称或内容不一致)。
个人用户
- 未满十八周岁不能备案。
- 负责人手机号码需为本省号码。
- 境外注册的域名不能备案。
- 个人备案主体下每次只能备案1个网站/域名,个人备案主体下超过1个网站/域名情况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